列印時間:115/06/04 19:48

法規名稱:
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 (民國 113 年 08 月 2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09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電信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