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0:48

法規名稱:
強化行動通訊基地臺抗災電力備援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06 年 04 月 2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21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完備並加速防救災行動通訊
    平臺之佈建,補助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建置基
    地臺抗災電力備援,提升災害潛勢區或偏遠地區通訊穩定度及可靠性
    ,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