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1:27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檔案及政府資訊申請應用要點 (民國 111 年 10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9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檔案法與政府資訊公開
    法有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政府資訊(以下簡稱檔案資訊應
    用)等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未規定而其他法令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