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19:54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工程查驗技術規範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3 月 06 日
拾、不定期工程查驗
    本會為實際需要、遇有爭議或信號干擾情事發生時,得對綜合網路業
    務經營者之系統進行工程查驗,查驗結果不符合本規範之規定者,依
    有線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