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核准證有效期間為一年,每證限使用一次。必要時,得於期間屆滿前 申請展期一年,並以一次為限。但進口核准證有效期間不得超過架設許可 證或相關核准文件之有效期間。 進口核准證遺失時,應檢附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 進口核准證資料異動時,應檢附申請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