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2:15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作業要點 (民國 113 年 05 月 2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7 月 25 日
十七、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經受理審核後,由本會公告之,並於同年八月
      十五日前完成審核後,公告其結果。
      依前項公告之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不包括第十四點第一項第一款第
      三目之普及服務淨成本詳細計算資料。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