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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上倖存者定位裝置技術規範 (民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2.名詞定義及縮寫
2.1 海上倖存者定位裝置(Maritime Survivor Locating Device,MSLD
    ):指用於定位水中人員之裝置。
2.2 MSLD 警報單元(MSLD Alerting Unit,MSLD AU):指供人員攜帶或
    穿戴的 MSLD 裝置,該裝置能透過無線電與基站單元進行通信,以顯
    示該人員遭遇之警報情況。
2.3 MSLD 基站單元(MSLD Base Unit,MSLD BU):指可接收一個或多個
    MSLD AU  所發送無線電信號之裝置,以顯示穿戴 MSLD AU 人員遭遇
    之一個或多個警報情況。
2.4 數位選擇呼叫(Digital Selective Calling,DSC)類型之 MSLD AU
    :指使用 VHF 頻段之船用無線電進行特定通信之 MSLD AU。
2.5 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類型之
    MSLD AU :指安裝於船舶與岸上設施且具自動識別功能之 MSLD AU。
2.6 國際海運事業無線電技術委員會(Radio Technical Commission
    for Maritime Services,RTCM ):指訂定雷達系統及個人無線電示
    標等相關標準之國際非營利性科學、專業與教育機構。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