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0:54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點對點微波電臺射頻設備型式認證技術規範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6 月 15 日
7.審驗費用:
  審驗費用依固定通信業務應收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辦理。申請人向受理單
  位提出審驗申請,受理單位開具繳費通知單後,向本會秘書室庶務科繳
  納費用。該項費用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