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0:00

法規名稱:
臺灣省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土地及非都市土地設置有線廣播電視事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96 年 06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8 月 30 日
七  縣 (市) 政府受理第四點、第五點申請案時,發現申請文件不齊全、
    設施項目、總面積違反第三點規定或申請人已擅自 (變更) 使用者,
    應駁回其申請案。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