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者,應檢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 證申請書(附表二)及下列文件之一,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進口核准證: 一、網路設置計畫核准文件。 二、電臺設置核准文件、電臺架設許可證。 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使用計畫核准文件。 申請人得憑網路設置計畫核准文件、電臺設置核准文件、電臺架設許可證 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使用計畫核准文件分次申請進口核准證,各進口核准 證之器材數量總和以網路設置計畫核准文件、電臺設置核准文件、電臺架 設許可證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使用計畫核准文件所核准數量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