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6 20:19

法規名稱:
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28 日
九、申請人應依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申請
    須知提送申請資料,如有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者,本會應以
    書面通知限期補正;申請人如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完備者,不予受
    理。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