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頻率之發射不得對國際遇險頻率造成妨害性干擾。 前項國際遇險頻率為四百九十千赫、五百一十八千赫、二點一八二百萬赫 、二點一八七五百萬赫、一百二十一點五百萬赫、一百五十六點五二五百 萬赫、一百五十六點八百萬赫、四百零六點一百萬赫及其他遇險、警報、 緊急或安全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