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有效期間為十年。業餘無線電人員應於執照有效期間 屆滿前六個月起五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 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遺失、毀損或其應載明事項變更時,應即申請補發或 換發;其有效期間與原執照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