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8 11:44

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民國 108 年 01 月 2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4 月 29 日
第 80 條
經營者營運不當或服務品質不佳,足以生損害使用者權益時,應依主管機
關之通知限期改善。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