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8 19:30

法規名稱:
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及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管理辦法 (民國 102 年 07 月 2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2 月 15 日
第 2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