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20 06:34

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系統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及審驗作業要點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2.主辦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受理單位:本會技術管理處
  檢測單位:受本會委託之有關業務之政府機關公益法人或依法設立登記
  之公司等所設立之檢實驗室(簡稱檢測實驗室)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