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8 16:25

法規名稱:
「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 (民國 90 年 04 月 2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4 月 22 日
二、「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費」收費標準自民國九十一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
    ,同日廢止「用戶終端設備審查費」收費標準。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