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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民國 109 年 02 月 1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0 月 15 日
第 80 條
經營者應依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提供號碼可攜服務。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