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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900 兆赫數位式低功率 PACS 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7 月 23 日
6.1 測試目的
    驗證 SU 之頻率穩定度在合格標準範圍內。
6.2 合格標準
    頻率穩定度:≦±5ppm。
    參照(ANSI J-STD-021-1996) 之 3.1.2.3 Minimum Standard
6.3 測試方法
    量測系統圖
                    ┌─────┐
              ├─→│系統模擬器│
              │    └─────┘
              │
    ┌─┐    │    ┌─────┐      ┌───┐
    │SU├──┴─→│測試負載  ├──→│頻率表│
    └─┘          └─────┘      └───┘
    a.SU  發射之載波頻率與標稱發射頻率之平均值差,應以適當之測試
      設備測量。
    b.量測方式為 SU 連線至系統模擬器並鎖住於標稱頻率與頻率穩定範
      圍,其最低變化值,應在 SU 開機 2  分鐘內達到。
      參照 (ANSI J-STD-021-1996)  之 3.1.2.2 Method of Measurem-
      ent
6.4 測試規定
    測試條件如附錄 A。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