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7 12:24

法規名稱: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PACS 系統)型式認證技術規範 (民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2 月 22 日
4.申請審驗步驟:
4.1 申請人先將送審設備送請檢測單位辦理樣品檢測,並取得設備檢測報
    告,檢測報告至少需包含第 6  點所要求之基本檢測項目及符合該技
    術規範。
4.2 申請人應備妥第 5  點所定之證件、資料,向受理單位申請型式認證
    審驗。
4.3 型式認證審驗作業流程如附表一。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