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9 07:26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民國 96 年 09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4 月 20 日
第 15 條
參與審議委員會會議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應保守秘密不得洩漏。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