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3/29 03:11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法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5 年 01 月 08 日
第 34-2 條
電臺接受贊助時,應於該節目播送前、後揭露贊助者訊息。在不影響收視
者權益下,得於運動賽事或藝文活動節目畫面中,出現贊助者訊息。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