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8 20:16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民國 109 年 07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7 月 12 日
第 21 條
間接成本係指無法直接歸屬至成本標的之成本,應依其性質彙集或分攤至
具同質性之成本庫,再依適當之基礎分攤至成本標的。
前項所稱成本庫係指彙集個別成本項目之共同帳戶,如傳輸網路元件成本
、支援功能成本及一般管理功能成本等。
同一成本庫彙集之成本應具同質性,所稱同質性,係指成本與成本標的間
有相同或類似之困果關係或受益程度。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