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22 02:51

法規名稱:
數位無線電視電臺技術規範 (民國 110 年 05 月 0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4 月 01 日
十三、數位無線電視電臺發射天線塔臺之規定:
  (一)所有塔臺警示燈運作正常。
  (二)警示燈紅色燈罩無殘破及白光外露現象。
  (三)警示燈泡運作正常,紅色警示燈每分鐘閃爍次數在 12 次至 40 
        次之間。
  (四)具備顯示塔臺燈泡異常之警示。
  (五)塔身油漆無剝落或褪色跡象。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