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適用範圍
(一)本規範所稱之 ISDN 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接入整體服務數位網路(I-
ntegratedServicesDigitalNetwork,ISDN)之下列各種用戶終端設
備:
1.ISDN 數位電話機。
2.ISDN 個人電腦附加卡。
3.ISDNG4 傳真機。
4.ISDN 影像電話機。
5.ISDN 終端配接器、ISDN 終端配接器模組。
6.ISDNPABX 。
7.其他 ISDN 用戶終端設備等。
(二)本規範審驗用戶終端設備之 OSI 第一﹑二﹑三層通信協定。有關
其 OSI 之高層通信協定﹐則不在本要點範圍內。
(三)ISDN 交換機與 110/119 集中受理終端
設備介接通信協定列為 ISDN 用戶終端設備之選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