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小組為協議前,主管業務單位應就與協議有關之事項蒐集證據, 並就賠償責任詳加分析研判,必要時得洽請相關機關或就有關事項 有特別知識者鑑定。 前項協議進行時,主管業務單位依所得證據及鑑定意見,據實擬訂 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