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8 23:21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開聽證會作業要點 (民國 108 年 05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22 日
二、本會召開聽證會之目的如下:
(一)提供人民直接參與本會訂定行政命令或擬訂行政計畫等決策之機會
      。
(二)提供行政處分案件之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就個案陳述意見、
      提出證據及發問之機會。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