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12 05:43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理覆審案件作業要點 (民國 95 年 09 月 1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9 月 11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
    織法(以下簡稱本會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覆審案件,特訂定本要點
    。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