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7 18:08

法規名稱: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民國 111 年 10 月 1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29 日
第 7 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
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