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3 04:36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檢舉違法傳播內容獎勵要點 (民國 104 年 06 月 1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26 日
一、為擴大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傳播內容之品質,保障公眾權益
    ,端正社會風氣,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