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6 01:46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路互連處理作業要點 (民國 96 年 02 月 0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02 日
二、本小組為任務編組,依本會主任委員指示設立;置審查委員五至七人
    ,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委員兼任;其餘審查委員由本會委員或
    高級職員調派,必要時得遴聘具會計、工程專長之社會公正人士、專
    家、學者擔任。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