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30 16:56

法規名稱:
電信設備檢測實驗室認證機構評核認可作業要點 (民國 87 年 11 月 2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11 月 23 日
十二、實地評核後,本局應即進行評核小組內部研討,再向申請者提出未
      符合事項及初步結論報告;必要時,得請申請者針對缺失於十個工
      作天內提出改善計畫及預定完成時間。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