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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9XY」特殊服務碼申配作業須知 (民國 107 年 07 月 3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2 月 16 日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單位:
    申請時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檢附公益社團或財團法人證明
    文件(政府機關免附)、服務計畫書(含網路架構圖、服務計畫〔記
    載其服務內容及與業者合作之關係、服務提供方式〕)及所有業者同
    意配合建設之文書,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