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8 13:37

法規名稱:
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 (民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23 日
三、審查諮詢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負責召集並主持審查諮詢會議,召集
    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派,不參與會議表決。
    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審查諮詢委員互推一人主持會議。
    召集人因故無法擔任召集人職務時,由本會主任委員另行指派之。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