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3 00:39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民參與通訊傳播監理機制行動方案 (民國 97 年 07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03 日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
    提升行政周延度,並鼓勵通訊傳播事業與公民直接互動,特訂定本方
    案。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