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7 10:48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民參與通訊傳播監理機制行動方案 (民國 97 年 07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03 日
八、有關公民對於本會通訊傳播監理業務所提之建議及意見,本會應定期
    將涉及問題之性質、類別及處理結果等,予以檢討分析,並提出改進
    建議。
    前項處理結果,本會將定期於本會網站上公布。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