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9 14:22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資產分離實施要點 (民國 89 年 08 月 08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8 月 08 日
三、各項資產除網路元件須細分並設立會計科目予以記載外,應設立明帳
    戶,於年底再執行資產分離。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