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5 02:41

法規名稱:
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技術審驗規範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12 月 28 日
9.不定期技術審驗
  本會為實際需要、遇有爭議或電波相互干擾情事發生時,得對經營者出
  租之通信網路進行技術審驗。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