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2 17:42

法規名稱:
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18 日
第 3 條
本標準所稱特殊電信號碼指黃金門號及特定識別碼。
前項所稱黃金門號,依電信號碼管理辦法有關之規定。
第一項所稱特定識別碼指國際直撥電話網路識別碼、撥號選接服務網路識
別碼、虛擬專用網路服務網路識別碼、信用式電話服務網路識別碼、第七
號信號系統國際信號點碼及第七號信號系統國內信號點碼。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