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8 18:03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收視費用費率審核委員會設置要點 (民國 90 年 09 月 2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9 月 25 日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審核系統經營者及播送系統
      申報之收視費用。
(二)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相關規定提供建議事項。
(三)其他經本局提請討論之事項。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