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2 14:53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民國 109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18 日
七、委託研究計畫期中報告相關規定:
(一)受委託單位應依委託研究時程,提送期中報告;報告內容應包含要
      項,詳如附件五。
(二)由本會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並將審查意見送受託單位參考修訂
      原計畫或報告。
(三)委託研究計畫期程在六個月以內,且委託研究經費在新臺幣三十萬
      元以下者,得免提送期中報告,原則該期程不得申請展延。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