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9 07:06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通訊傳播事業研究發展活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作業要點 (民國 108 年 05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01 日
十三、申請人不服研究發展活動之審查意見,得於其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
      關作成行政處分後,向其提出行政救濟。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