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30 15:18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獎助傳播內容研究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民國 102 年 01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10 日
三、獎助方式:
(一)獎助名額及金額:
      1.獎助名額:每年以博士班研究生 1  名、碩士班研究生 4  名為
        原則;實際名額依年度預算、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申請
        案件經本會評選均未通過時,本會得不予獎助。
      2.獎助金額:博士班研究生每名新臺幣 6  至 10 萬元,碩士班研
        究生每名新臺幣 3  至 5  萬元。
(二)獎助金分 2  次撥付。第 1  次於通過本會評選並簽約後撥付百分
      之四十;第 2  次於繳交論文、論文通過證明文件暨依契約應繳交
      之文件或資料後撥付百分之六十。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