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9 01:39

法規名稱:
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09 日
第 8 條
審查諮詢委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擔任受審查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二、本人之二親等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擔任受審查事業之董事
    、監察人或經理人。
三、本人現任或二年內曾任職於受審查事業或擔任其有給職顧問。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