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諮詢委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擔任受審查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二、本人之二親等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擔任受審查事業之董事 、監察人或經理人。 三、本人現任或二年內曾任職於受審查事業或擔任其有給職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