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事項
(一)本業務執照釋照競價作業之競價程序,分為數量競價及位置競價。
數量競價採遠端連線進行電子報價方式辦理;位置競價採現場報價
方式辦理。
(二)競價時間:
1.數量競價自本會公告本業務之數量競價日期起,每一數量競價日
之起、訖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並以本會時間為準。每日
最後一回合結束而尚未決標時,將於次日(次日為例假日時於例
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繼續進行。
2.位置競價於本會公告之位置競價日上午時段開始辦理;各頻段未
能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三十三條
之三規定決定得標頻率位置時,本會即於下午時段辦理一回合報
價。
(三)其他有關本業務競價作業應行注意事項,悉依本規則及「申請行動
寬頻業務書表應記載事項、格式及其他注意事項」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