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9 06:28

法規名稱:
綜合網路業務及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經營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審驗技術規範(102.12.24 訂定) (民國 102 年 12 月 2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24 日
1.法源依據
  本規範依電信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