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2 19:29

法規名稱: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
七、召集人及審查委員就會議內容及相關審查事項,應保守秘密,非依法
    令,不得洩漏之。但申請人就其申請案內容已自行公開者,不在此限
    。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