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9 11:39

法規名稱:
資通設備資通安全審驗作業要點 (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
三、資通設備資通安全審驗之類別及其項目如下:
(一)應用服務類: 公文管理系統、監控管理系統、金鑰管理系統、數位
      簽章系統、智慧卡系統。
(二)伺服系統類:網站伺服系統、資料庫伺服系統、儲存伺服系統。
(三)資安防護類: 入侵偵測防禦系統、網路型防火牆設備、防毒閘道設
      備、垃圾郵件過濾設備、網頁應用防火牆、應用軟體控管系統、網
      路封包鑑識分析設備、網路流量分析設備、網路日誌事件監控設備
      。
(四)終端存取類: 乙太網路交換器、路由交換器、網路電話設備、網路
      電話類比閘道器、無線網路攝影機、無線區域網路設備。
(五)其它類。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