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9 22:00

法規名稱:
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31 日
十一、審查會審查申請案,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如對申請文件及書表有關
      事項之內容有疑義者,本會得限期令申請人提出書面資料或到場補
      充說明。
      前項補充說明僅供審查參考,不列入未來營運之事業計畫書。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